名单3和4上的货物的进口商必须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以保护可能获得301关税全额退款的权利。

2020年9月18日

一家乙烯基瓷砖供应商向国际贸易法院提交的一个案件为进口商创造了一个机会,使他们有可能收回所有为清单3和清单4所列货物支付的301条款的关税。

该诉讼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列为被告。法律挑战的关键是,《关税法》第301条只允许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现后的12个月内采取行动,而且只允许根据所列理由采取行动。在本案中,这是中国出口商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随后的清单--特别是诉讼中引用的清单3和4--是针对报复性关税而实施的,而这并不是最初301调查结果的一部分,因此,应该被宣布无效并退还关税。

由于这需要向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我们鼓励进口商立即与他们的海关律师联系,以确定提起诉讼是否符合他们的最佳利益,并在最后期限仅剩短短四天时迅速行动。

如果你的公司没有备案律师,请联系TOC的Colin Ellis,他可以为你提供一份推荐律师的简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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